河北省检察院预防处
李宪民
(2004年4月9日)
同志们:
我们今天召开的这次会议是经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河北省交通厅领导共同决定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研究部署检察机关和青银高速公路项目业主以及所有参建单位共同开展专项预防工作。青银高速公路是交通部规划的“五纵七横”国道主干线的组成部分,也是我省“十五”期间投资最大的交通基础建设项目,对于河北省的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有效地防止和减少工程建设中职务犯罪的发生,促进青银高速公路建设的顺利进行,省检察院与省交通厅领导决定在青银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活动,并且组织制订《青银高速公路河北段工程专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方案》。参加青银高速公路专项预防工作的各级检察机关的预防工作部门要按照省院领导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努力做好工作。刚才任书记宣读了专项预防工作方案,刘处长的讲话又对这项工作进行了部署并且提出了具体要求,下面我就如何抓好专项预防工作方案的实施讲几点意见:
一、牢固树立为“第一要务”服务的大局意识,充分认识搞好重点工程建设专项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意义。
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积极促进经济发展,自觉坚持为党的执政兴国第一要务服务,是检察机关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体现,是检察工作在新时期的价值取向。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搞好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专项预防,努力防止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对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同时也是当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任务。由于建筑市场管理不规范,供求关系不平衡,不正当竞争的现象大量存在,致使建筑领域成为职务犯罪的高发领域之一。特别在高速公路工程建设中发生的职务犯罪尤为突出。据媒体报道全国已有数个省的交通厅领导栽倒在高速公路工程上。我省的宣大高速公路、保津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都曾发生过严重的贪污贿赂犯罪,有的还形成了群体型犯罪,涉案人员多达十几人。高速公路建设中发生的职务犯罪危害十分严重,它不仅是破坏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种突出的腐败现象,而且会直接导致大量建设资金流失,影响工程质量,给交通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埋下隐患。有效地防止和减少高速公路工程建设中职务犯罪的发生,促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顺利进行,是国家经济建设和发展的需要,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需要,也是铲除腐败,维护社会稳定的迫切需要。
这次省检察院和省交通厅的领导决定在青银高速公路工程建设中共同开展专项预防职务犯罪活动,就是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反腐败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加强教育,发展民主,健全法制,强化监督,创新体制的要求,积极采取有效预防措施,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和各项工程建设管理制度的完善与落实,促进各种监督机制有效发挥作用,促进全体工程参建人员规范职务行为,最大限度地减少工程建设中职务犯罪的发生,保证工程质量和建设资金安全、维护工程管理秩序和社会稳定,努力实现
“建优质工程,育优秀干部”的目标,为促进我省经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我们参加这次专项预防活动的各级检察机关的预防部门,要从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和服务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突出预防重点,加强计划组织,确保各项预防措施落实到位。
青银高速公路工程具有工程量大、投资规模大、技术要求高、参建单位多、工期较紧、管理现场分散等特点。检察机关在专项预防活动中一定要突出重点,紧密围绕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征地拆迁工作、工程质量管理、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工程资金管理、工程材料采购供应等重点部位开展预防工作。
检察机关和工程管理部门在这次专项预防工作方案中共同提出了一系列预防措施。这些预防措施是经过我们以往预防工作实践检验,证明是十分有效的。检察机关要积极争取各预防单位的密切配合,认真实施各项预防措施。
1、务必抓好预防教育和法制宣传,增强各预防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的意识,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一是要搞好警示教育和法制讲座。警示教育以各市统一就近组织为宜;法制讲座可以视规模大小,分别由市、县两级院组织实施。二是市、县检察院要组织好现场宣传。在各预防单位及其主要工地统一设立的“廉政警示牌”和举办预防职务犯罪展览所需要的宣传挂图由石家庄、邢台市院预防处分别与相关基层院提出所需数量,于4月20日前报省院预防处汇总,然后,请专项预防办公室统一购买制作,交付检察机关安装使用。三是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台、报刊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青银高速开展预防工作的目的、意义和要求,为专项预防活动创造有利的内外舆论监督环境。
2、认真开展检察建议、预防咨询活动,强化工程管理。一是要注意提高检察建议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重点针对管理活动和制度上存在的漏洞和问题,及时提出预防职务犯罪检察建议。二是要主动地为工程建设单位提供预防咨询。高速公路建设管理部门邀请检察机关给予预防咨询时,检察机关应当派员认真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咨询,并对咨询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适时向预防单位提出咨询建议。专项预防活动中的检察建议、预防咨询活动情况都要逐级上报到省院预防处备案。
3、搞好“阳光行动”的组织实施,强化监督。一是要落实每季度的联合检查督导制度。各市院预防部门要主动与驻路的纪检部门联系,分别做出计划,报专项预防办公室安排落实。二是落实好违法违纪档案查询制度。检察机关发现工程建设管理部门以及各参建单位发生违法犯罪案件,要认真登记,逐级上报省院预防处。省院预防处将把有关记录存放在专项预防办公室开设的电子查询信箱,并向有关部门提供信箱密码,供查询使用。三是落实预先警示警告制度。发现工程建设管理部门以及各参建单位出现预警情况,应当主动建议并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发出警示警告。
4、相互配合,认真查处违规、违纪、违法犯罪案件。检察机关一是要在各工程指挥部、主要建筑工地和监理单位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要深入辖区建筑工地,向施工人员和驻地群众专门进行法制宣传,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二是要与省交通厅驻项目纪检监察组密切配合搞好案件移送、协查工作,确保违法犯罪案件的及时查处,充分发挥法律的威慑作用。
三、切实履行预防主体职能,相互配合,加强协作,努力增强预防效果。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各种不同预防主体的共同任务,同时各预防主体又分别负有不同的预防职能。专项预防是专门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检察机关与项目法人单位、建筑承包商、建筑监理单位等预防主体共同开展预防工作的一种组织模式。检察机关和各预防单位既要认真地履行自己的预防职能,又要密切配合,搞好协作,使预防工作形成合力。
检察机关作为专业职能部门,在开展专项预防活动中要立足于促进参建单位及其全体员工的自律能力的提高和他律机制的建立与完善。在这次专项预防活动中,检察机关要特别注意做好以下促进工作:一是促进工程建设现代化管理模式的建立与完善。这是防止发生职务犯罪的根本性措施。工程管理部门制定了一整套管理制度,我们在开展预防工作中要积极的保证这些制度的切实执行和不断完善。二是要促进监督制约机制有效发挥作用,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搞好现场监督。三是着力促进预防单位提高预防职务犯罪的意识和能力,形成内在的有效预防机制。
为此,检察机关和预防单位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配合与协作:一是要充分发挥专项预防工作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作用。要制定有效的工作制度,坚持必要的会议制度,保持日常工作有序进行。石家庄、邢台两个市的检察机关和的预防单位,要按照专项预防工作方案的要求,于近日组成专项预防工作指导组,共同研究制定工作计划,于4月20日前报专项预防工作办公室。二是要加强信息交流,及时沟通情况。省检察机关要与工程建设管理部门以及其他预防单位,定期召开预防情况分析会议,通报情况、交流信息。检察机关对发生在工程建设领域的职务犯罪,要及时进行个案剖析和类案分析,研究犯罪特点、规律和危害,并向预防单位通报。同时还要向工程建设管理部门、交通系统纪检监察部门了解工程建设中出现的违规、违纪或可能诱发职务犯罪的倾向性问题,共同分析情况,及时研究改进措施。三是要共同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各级预防部门的同志要主动向预防单位学习公路工程建设管理知识,努力从深层次把握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当中发生职务犯罪的内在规律;要积极向各预防单位介绍预防职务犯罪的基本业务,充分发挥预防单位的积极性。检察机关和各预防单位要注意发现预防工作先进典型和好的工作经验及时进行总结推广。
四、相互监督,严守纪律,保证专项预防工作有序发展。
检察机关和各预防单位在开展专项预防活动中必须建立并坚持规范有序的工作关系。检察机关参加这次专项预防工作的人员首先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要按照省院侯磊检察长的要求,让发展这个“第一要务”成为检察机关的第一要责。检察干警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必须始终坚持做到“只帮忙不添乱”,任何人都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做有损专项预防健康运行、影响工程建设进展的事情,否则发现一起就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一起。其次,检察机关和各预防单位都要切实执行专项预防工作方案,按照预定的程序和内容开展工作。检察机关要严格依据自身职能实施预防措施,不要插手与检察职权无关的事务,不得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管理。
同志们,开展重点工程建设专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我们一定要以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搞好青银高速公路工程建设专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我相信,在我们检察机关和各预防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够实现我们的预定目标,为我省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