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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银处廉洁自律十条禁令 1.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报。 2.严禁对服务对象冷、硬、横。 3.严禁参与黄、毒、赌和“法轮功”等封建迷信活动。 4.严禁在工作日饮酒、酒后上岗和酒后驾车。 5.严禁接受承包商的宴请,礼品、礼金或有价证券。 6.严禁在招投标中透露评标内容或以权谋私,优亲厚友。 7.严禁贪污票款,倒卖票据。 8.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 9.严禁借出差、开会之机公款旅游。 10.严禁着交通制服或开交通制式车辆到酒店,宾馆及娱乐场所进行消费活动。 违反上述规定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严重损失的,后果自负;触犯法律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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